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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班子“家天下”

发布时间:2018年5月8日 河北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陆久生、党委副书记黄美玉和副总经理屠锦良贪污窝案记事

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位于上海市江西中路的一幢老式办公楼里。这幢楼矗立在繁华外滩显眼的路段,据说这是解放前美国中情局的所在,有暗道与机关。走进去拐弯抹角的,是有些奥妙。但常年失修,再怎么有名的建筑都会因保护不善而显得破败。这个曾经名闻遐迩的大楼在如今繁华的都市,只怕重新涂脂抹粉也难在具有万国风情的建筑群里变成新贵。实际上,华东电子公司仅占了它3层的四分之一,还有几家大公司与其分享居住。电子公司职工说,听起来我们的公司是国家部属企业,家大业大,实际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空架子,企业年年走下坡路,难以维持发展。确实,这个在上海滩叱咤一时的国家企业,因为领导班子坑瀣一气贪污腐败,早已失去其大家风范,已成为遗留在本市的唯一一家国企电子公司,面临着起死回生的改制。然而,一个好端端的国家大型企业,在企业面临改革和转制之机,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任由“腐败班子”宰割的“骆驼”呢


秘密,由不知情的举报人公开爆料

虽然和陆久生之流朝夕相处多年,直到案发,群众都不知道他们究竟干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让群众看不到,听不着,才能浑水摸鱼。逃避监督几乎是所有职务犯罪者的本能。


2001年8月20日,市检察二分院收到一封举报信:华东电子公司总经理他们私设了“小金库”,将公司下属的益爱出租车公司低价予以转让,还有走私和偷税等经济犯罪问题。


反贪局初查中发现,这个举报已尽人皆知,以前就有人揭发,且陆久生他们也时有耳闻。


举报罗列的是现象,举报人不是知情人,且对方已在明处。追查面临困难。


检察官找知情人——华东电子公司原财务处长张某,已辞职的张某避而不谈。通过他老婆做工作,也是避而不见。后检察院将涉及走私和偷税的问题转给公安局,期望借力突破。但因广东等地没有查到相关证据断了线索。


于是,检察官把调查方向转向了益爱公司出租车低价转让一事,并制定了“自下而上”的侦察方针,即从参与出租车转让的其他人身上打开缺口。受让34辆出租车的百文迎宾公司却不肯积极配合查账行动。他们提供的帐户或与此无关,或鱼目混珠,六大箩的帐本从仓库搬到公司盘查,没有留下可疑迹象。几年过去了,要查到当时的真凭实据真的不易。一次又一次,由于检察官坚韧不拔的毅力,百文公司终于提供了没有入帐的真实合同和记帐。原来,有二份合同,一份确定每辆出租车的营运牌照价格为17。2万元,还有一份补充协议将每辆车转让价格降低为16。7万元。实际上,华东电子公司只收到16。7万元的总价,有差价17万元不知去向。百文公司总经理李某说:“补充协议是按照屠锦良的要求签订的,他说益爱公司驾驶员对转让有意见,有些人要闹事,现在摆平这些人需要一些资金,你们从转让款中支付一些现金,而益爱公司不能提供发票。”果真是李经理亲自把装有17万元的马夹袋放入屠锦良随身带的黑包里,连一张收据都没写,就让他提钱走了。


屠锦良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其妻子已退休多年,女儿在法国自费留学,开销甚大,但家里持有的股票和存款竟有100多万。可见,他有侵吞公款的重大嫌疑!


检察官采取了迂回包抄的办法来破案。按照百文公司真实的帐本,他们了解到,百文公司支付受让的出租车营运牌照价格实际每辆为18万元,中介人陈某从中拿8千元,总计27.2万元中介费,支付华东电子公司每辆17.2万元,总计584.8万元。但百文公司有35.3万元的支票未进益爱公司帐户,其中有20余万元的钱款下落不明。


经查,益爱汽车修理厂经理方仁根在百文公司的领款单上有签名。而他是参与出租车营运牌照转让的主要谈判者,应该是最清楚内幕的人。因此,检察官将突破的目标锁定在方仁根身上。


2003年2月18日,检察官传唤方仁根,与此同时中介人陈某也接受询问。方仁根匆忙赶到,忐忑不安地坐在审讯椅上,左右不停地扳着自己的手指,忽闪的小眼睛掩饰不住惶恐的神色。他是一个大字不识多少的粗人,原是当地的征地工,进了华东电子公司后扶摇直上。他和老婆离了婚,又找了比他小十几岁的漂亮女人结了婚。他的家庭经济状况比较窘迫,工资收入不高,前妻留下的儿子需要抚养,又生有一子,现在的妻子又是临时工,父母年老体弱还需要照顾。


一开始,方仁根坚不吐实,耍泼无赖。此时,陈某已交代行贿方仁根8万元的犯罪事实。检察官政策攻心,利用行贿人被拘的条件,督促他尽早争取出路。方不知道检察官手里有什么牌,又怕受到重罚,当晚,他只承认受贿2万元。为引蛇出动,检察院立即将其刑事拘留。一周后,方仁根交代了转让出租车营运牌照价格的来龙去脉。原来,他不仅收受8万元贿赂,从中分给屠锦良1万元,两人还开阴阳发票和用支票套取现金20万,其中方、屠各得11万和9万元。为将来逃避罪责,方仁根还要求把贪污所得当作奖励。方仁根向检察官提供了屠锦良铅笔写的纸条。更为重要的,是他检举了屠锦良利用阴阳合同贪污17万元的线索!


有人证、物证,该是动屠锦良的时候了。其后,在一路之遥的新城饭店,检察院领导和北京电子总公司党委派员组织谈话,敦促一个长期担任副局级领导的干部幡然悔悟,投案自首。气氛严肃而凝重,工于心计的屠锦良拒不承认,极力辩解,并信誓旦旦地说明17万用于公务活动了,20万奖励给方仁根了。屠锦良做梦也没有想到,他写的奖励11万元给方的纸条已捏在检察官的手里,不能自圆其说了。


屠锦良是关键人物,他既是华东电子公司的副总,又是益爱出租车公司的法人,攻破他就可以拨开整个公司的云障雾绕。他被转移到上海市看守所。在侦查部署上,检察官采取了“从上而下”的策略,由主管领导和承办人轮番上阵,与外围调查相辅相成,步步为营促其就范。检察官估计,屠锦良早已与陆久生和黄美玉攻守同盟、串通作假,他有充分的抗审准备。


在看守所里,屠锦良的心灵受到震动,这里是关押人的地方,是不能轻易进来,也不能随便出去的地方。虽然有一定的准备,在主审检察官稳扎稳打的气势慑服下,他还是大失方寸,疲于应付,一会儿脸红脖子粗地申辩,一会儿泪水涟连地悔恨,一会儿又翻来覆去地周旋。检察官抓住他患得患失的心理,阐明利弊,此时的屠感到多名同案人已交代争取立功赎罪,感到惶惶不可终日。


第一天,打消了幻想的屠锦良吐露受贿1万元,第二天却全部翻供。他交代与方仁根共同贪污7万元的事情,又出尔反尔。为固定证据,在审讯中检察官采取录音录象的办法,挤牙膏似的,一点点地逼迫屠锦良吐实。然而,对17万元的去向,他说砍了头也没有拿过。


4月14日,检察官对屠锦良的办公室进行搜查,并清查公司小金库,发现在2月25日以行政处小金库的名义有一笔18。68万元存入银行。当晚,行政处处长华某被询问,原来在2月23日,由屠交给其17万元,并关照计入小金库帐。屠还关照华不要存17万元整数,所以存18.68万元入账遮人耳目。当时陆久生、屠锦良、黄美玉三人均在场,商议将这17万冲抵魔术酒家交来的承租费。那么,这17万在案发后进账,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到4月11日,黏黏糊糊兜圈子的屠锦良,得知串供的情节被掌握,心理防线一下子崩溃,承认在转让出租车生意中以与对方签订阴阳合同的方法索得17万元现金,承认和方仁根伙同贪污20万元。


疑窦在扩大。见屠锦良犹豫不决吞吞吐吐的样子,检察官认定他还有重大犯罪嫌疑,一鼓作气乘胜追击让他供出最后的共犯,是检察院查案的目标。


整个审讯过程都用计算机打印笔录。最后审时度势,检察官一针见血地总结说:“你的交代完了这个鼠标点还是不点句号,由你决定。你拿钱的数字很大,已经没有其他出路,只有彻底坦白认罪才能减轻罪行。你们领导对你有恩,你说有压力,我理解。但你不说,别人也会说,你自己搏态度吧。”


屠锦良如雷灌耳。陆久生将他从一个不起眼的工作人员一手提拔起来,相信他,倚重他,他出卖顶头上司于心不忍,但他不说出全部内情又怕别人抢功折罪。他看着移动鼠标的眼睛紧张地眨着,时间在一点点消失。


主审检察官大喝一声:“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幻想是不是没有了其他问题,你敢不敢点头”


屠锦良心怀鬼胎,不敢直视检察官的眼睛。


掌握屠锦良一举一动的姚副检察长,预料有好戏上演,在他犹豫彷徨的关口,及时进行政策攻心,指点迷津,敦促其早日交代,争取宽大处理。


屠锦良善于见风使舵,不久,就向检察长一五一十地抖出伙同陆久生、黄美玉擅自将公司存量房出售、侵占和私分益爱出租车公司上缴款24万余元等犯罪问题。至此,一个国企领导班子的腐败显山露水。


勾结,层层盘剥最后的国企“骆驼”

同年4月25日,陆久生、黄美玉被立案且刑拘。在屠锦良被拒捕后,两人就知道兔子尾巴长不了,将部分赃款退回公司,把小金库帐目做平,并商量攻守同盟,保证谁也不许出卖谁。


那天,陆久生带走几块饼干垫饥,一夜未眠。主审检察官一言九鼎的气势,让他非常难堪。他还是一个大型国企的正局级领导干部,38岁就担任局级干部,至今已17年了,在上海滩恐怕也难有几个如此资历的干部吧


从一个正局级领导干部,到一个令人不齿的阶下囚,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无法接受。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他硬碰硬地顶撞,拒不承认所犯罪行。而他与黄美玉之间的关系,更让他心有余悸。


“我身体不好,说走就走了。我连死都不怕,还怕你们整我。”陆久生一副自负傲慢的样子,“不管别人怎么讲,我只相信自己!”


陆久生脸色涨得通红,有健康之虑,得知其患有严重的高血压,检察官适时关心他的饮食起居,并调整了审讯策略。第二天,他的儿子来检察院,认为父亲是无辜的,要到北京去上访告状。正值“非典”时期,北京是染病的重灾区,每个人谈“典”色变,躲之惟恐不及呢。由此,检察官抓住父子情深的情结,和风细雨地循循善诱,谈社会责任,谈人生信仰,谈儿女情长。


“虎毒都不食子,你儿子为了你的问题要进京告状,他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即将毕业踏入社会工作,你保护儿子健康和前程重要,还是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重要”


一席话,说得陆久生涕泪交流。第二天过去了,第三天过去了。。。。。。到4月30日,陆久生主动向看守所警察提出,希望早日见到检察官,要求交代全部罪行。


对黄美玉的审讯,却是一场哭笑不得的闹剧。从一个普通的打字员到一名手握人事管理大权的副局级领导干部,她的升迁在华东电子公司是匪夷所思的奇迹。


这个语无伦次装疯卖傻的女人,对许多法律的基本常识都不了解,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为了不致于口误,她竟然把与陆久生串供的记录都带在身边。检察官用钝刀割肉的审讯方式,慢慢地让其竹筒倒豆子。


这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三人集团,在华东电子公司掌权达十几年,他们排挤了另一位年老的班子成员,垄断了公司管理和业务等方方面面的大权。他们紧紧地抱成一团,互相勾结,互相利用,以领导的身份和公司的利益为幌子,欺上瞒下,胡作非为,借转制之机,巧立名目共同贪污的国家财产,给公司造成了积重难返的损失。


赢利的出租汽车公司就是他们任意宰割的一头肥羊。他们各怀鬼胎,既互相串通,又互相欺骗,对掌握的国企资产层层“剥皮”。


1992年12月,华东电子公司出资50万元以工会名义成立华东电子公司益爱出租汽车服务部,1997年经改制更名为上海益爱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屠锦良于1997年被任命为出租车公司经理和法人代表。这年,因夏利车需要更新为桑塔纳车,利用卖旧车和购置新车交换之际,产生利润53万余元。8月初,屠授意公司财务人员将其中的46万元利润,以伪造退还驾驶员押金的方式,将帐作平,从而形成46万帐外资金。8月5日,经陆久生同意,屠指示财务人员将44万元上交黄美玉。当日,陆久生与屠商量后,将44万元中的24万元以“华东成”的名义存入上海银行外滩支行,存折由屠保管。剩余20万元经华东电子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给予黄美玉、屠锦良房屋补助款各10万。2000年1月,三人撇开他人商议后,由屠将其保管的24万元存折陆续从银行取出,各分得8.2万余元。


约2001年春节前,屠锦良经陆久生同意后,让出纳将益爱公司11万余元帐外利润交黄美玉保管。后经三人商量予以私分,各得3万余元。


1998年底,屠锦良与方仁根受陆久生委派,共同负责办理益爱公司34辆出租汽车车辆营运权转让的相关事宜。方仁根委托原同事陈某联系受让单位。经联系,百文公司愿意以17.2万元的单价受让,并同意支付给陈某每辆8千元的中介费。陈将中介情况告知了方仁根,许诺:如果拿到中介费后,将给方部分好处费。


屠锦良、方仁根代表益爱公司与百文公司经理李某等人就34辆出租汽车车辆营运权转让的事宜进行洽谈,1998年12月15日,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益爱公司以17.2万元一辆,总价584.8万的元价格将益爱公司出租汽车车辆营运权转让给百文公司。


1999年1月,百文公司支付给陈某中介费27.2万元,为感谢方仁根的帮助,陈将其中的8万余元送给了方。方隐瞒了收受中介人贿赂的情况,将其中1万元转送屠锦良,自己实得7万余元。


同月29日,屠锦良单独向李志勇谎称,因益爱公司需支付有关费用,想从百文公司给予的转让款中提取部分现金,但无法提供发票。经屠与李商定,双方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将原来的584.8万元协议降为567.8万元,由百文公司以少收一个月驾驶员营业款和发奖金等名义提出现金17万元。1999年1月,屠向陆久生隐瞒了降价的真相,从李经理处领取17万元现金中饱私囊。


2003年2月22日,屠锦良得知检察机关在查有关益爱公司转让之事后,便将侵吞17万元的事告知陆久生和黄美玉,希望将这17万元进入公司帐内。次日,经三人商量将该赃款放入了华东电子公司行政处处长华某保管的“小金库”内。同月25日,华凑数18余万元存入财务帐上。


1999年1月,百文公司向益爱公司支付转让余款45万,经屠锦良授意,益爱公司财务人员向百文公司开具了存根联为150元、发票联为45万元的发票,将这45万元置于帐外。经屠同意,百文公司从该45万元中直接发放给驾驶员9.7万元的安抚费,另35.3万元由屠指使方仁根将支票套取成现金34.51万元,交财务人员11.5万元。期间,屠以谎称需要返回给百文公司部分转让款等理由来欺骗陆久生,将23万余元截留后交由方仁根保管。同年2月,两人将2万元送给百文公司。方将剩余10万余元陆续交屠,由屠转送陆1万元,余款9万余元为屠个人占有。最后余款11万元中,方支付给驾驶员安抚费1.2万元,另9.8万元占为己有。


2002年10月,屠锦良、方仁根得知东窗事发,商议由方提出困难补助申请报告,并将报告的日期提前至1999年1月,于是,屠在方仁根拟写的申请报告上签署了同意补助20万元的意见。屠向陆久生、黄美玉谎称该20万元系用于相关单位开销的费用,不宜入账。陆同意后,黄美玉也签署了同意,并加盖了公司工会图章,虚假报告遂以此将账做平。事后为对付检察机关的调查,两人还订立攻守同盟。
除了出租车公司,他们对公司房产也颇费算计,想方设法予以蚕食。


2001年下半年,屠锦良在负责清理华东电子公司房产期间,发现公司尚有10余套存量房,其中万航渡路、兰溪路、北京西路、中山北路和泗塘新村5套住房在华东电子公司分房小组账内没有登记,遂向陆久生、黄美玉提出将这5套房屋予以私分,按每人25万元的标准将上述5套存量房出售或私分。其中,将北京西路一套使用权作价40万元私自分配给屠锦良,屠将多得的15万元房款以现金形式给陆久生;将兰溪路一套使用权经变成产权后,以18万元价格出售,陆分得7万元,黄分得11万元;将万航渡路一套产权房作价14万元分配给黄美玉;将泗塘新村一套使用权房出售后,所得钱款中的3万元给华某作房屋补贴,余款用于上述房屋空关费、过户费等。


其后,陆久生授意行政处处长华某具体办理上述4套房屋转让、过户等手续,为封住他的嘴,陆久生又将中山北路一套住房私自分配给华。


就这样,屠锦良伙同陆久生、黄美玉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司的90余万元国有房产予以私分,其中陆分得22万元,黄分得33万余元,屠分得价值34万余元的房屋一套。


2003年2月,方仁根被拘捕后,屠锦良等人为掩盖犯罪事实,遂商议:陆将售房所得的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