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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嘉定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的反贪检察官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7日 河北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在今年“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嘉定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副科长冯寿翥捧回了第五届“嘉定十大杰出青年”的奖杯。和现在大多数刚毕业的青年干警一样,冯寿翥当年也是从大学校门直接走进了检察院,且一直在反贪战线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战斗了16年。

16年,让当年青涩的小伙成长为具有丰富经验的反贪干将,而冯寿翥却始终不敢停步。“现在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普遍表现为文化水平高、阅历层次高、社会地位高。”而要与“三高”“搭得上话”,他引用了一名资深检察官的说法:“必须具备‘四气’,即:底气、正气、灵气和大气。”

这“四气”是对一名优秀反贪干警的要求,也是冯寿翥的追求目标。由冯寿翥负责侦查的全市首例隐瞒境外存款案,其成功办理就是对“四气”的最好诠释。

面对职务犯罪嫌疑人特点的变化,需要反贪干警不断丰富完善自身知识结构和社会阅历。除了法律知识,这些年冯寿翥坚持学习犯罪学、侦查学和心理学知识,为侦破案件打足“底气”。2005年初,嘉定区检察院连续收到反映区供销社主任张伟民贪污受贿的举报信。初查阶段,张伟民百般抵赖、拒不交代。此时强攻不是办法,为了寻找到打破僵局的突破口,冯寿翥与同事们运用心理学知识对张伟民进行心理分析,同时了解到张伟民与在国外读书的女儿感情特别深,贪污、收受别人财物的目的也多为供女儿国外读书。经过多方打听,他们通过电子邮件与张伟民在国外读书的女儿取得了联系。当张伟民看到“爸爸你犯了错就坦白交代吧,争取一个好结果,我会自己赚钱养你今后的生活”的邮件时,顿时泪流满面,心理防线全部崩溃,稳定情绪后,交代了大部分犯罪事实。

随着此案侦查的深入,冯寿翥和同事们发现,张伟民曾在香港以其妻子的名义开设账户并向美国转移资金,而此前他从未按规定申报过境外存款,张伟民有隐瞒境外存款的嫌疑!获取这一线索,大家都很兴奋,然而查阅资料后却发现,当时虽然“隐瞒境外存款罪”设立已近10年,但我国从未有过相关判例。究其原因,一是办理出境取证手续繁琐,时间较长,一轮审批下来至少4个月;二是境外取证需要国外司法协助,香港有独立的司法权,取证要委托香港廉政公署进行。此前曾有检察机关因等待批复时间超过侦查期限,最后不了了之。而冯寿翥没有气馁,在院领导和上级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他带领同事们凭借一股对待犯罪毫不容忍、坚决打击的正气,积极办理出境取证手续,最终成行。

然而在香港的取证过程一波三折。虽然去之前已经与证人约好了见面时间,但她并未如约出现,且接连三天玩起了“失踪”。时间不等人,冯寿翥急中生智,紧急联系证人所在的公司,通过他们施加压力,第四天证人终于同意见面。询问取证时,冯寿翥问出的第一个问题,证人就没有接,而是倚仗自己身处特别行政区、又有两名律师在场,显得有些气势凌人,不愿配合。而就在这一番“较量”中,冯寿翥从对方口音中敏锐地觉察到她也是上海人。于是,在严格遵循程序规定和香港法律、向证人表明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的权威和正义的同时,冯寿翥义正严词地告诫她,香港已经回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她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特别是上海市民,对本国、本市的司法机关,更有实事求是作证、提供法律帮助的义务。最终,证人被大陆检察官的威严所震慑,积极配合完成取证。而正是这敏锐的灵气,使冯寿翥时刻洞察案情的新变化、新发展,随机应变,从而抽丝剥茧,让案情水落石出。

在执法实践中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求既立足于办案又不局限于就案办案,也就是要拓宽视野,体现大气。经过冯寿翥和同事们的努力,2006年底,法院以贪污、受贿、隐瞒境外存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张伟民有期徒刑20年。此案成功宣判后,冯寿翥和同事们并没有一味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而是多次与市、区国资委、工商、审计、纪监委、法院等职能部门研究,利用《检察建议书》的形式,对该案暴露出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共挽回集体资产损失1.2亿元。同时,还积极协助区供销合作总社系统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把监管、监督、监控等预防措施落到实处。通过亡羊补牢的努力,2008年,区供销社相比上一年度利润上升152%,净资产上升44%,办案的整体效果十分突出,而冯寿翥所在的侦查一科也因此案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其本人被评为区“十大平安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