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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双随机”联合抽查试点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6日 河北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构建以信用监管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从日前召开的全市“双随机”联合抽查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上了解到,按照河北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市被确定为首批“双随机”试点城市,启动“双随机”联合抽查试点工作。这也标志着我市开始构建以信用监管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什么是“双随机”联合抽查联合抽查如何实施违法企业又会受到何种惩戒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机构部门。

  12个部门纳入第一批试点单位

  “双随机”联合抽查机制,是指在开展市场监管过程中建立和实施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机制。2015年8月和9月,国务院和我省分别下发通知,对推广实施“双随机”联合抽查提出了具体要求。2015年12月,我市印发,提出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

  据市工商局企监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双随机”联合抽查的主要内容就是要建立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电脑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最后形成一个检查表格。待“一企一表”形成后,严格按照表格上的检查项目对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由检查人员将检查情况回填进表格,面向社会公示。

  我市“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将分为两步实施:第一步,先期部分试点,将市工商局、财政局、发改委、公安局、食药监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民政局等12个部门纳入第一批试点单位。第二步,在试点成功基础上,再进行全面推开,将全市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纳入抽查队伍。

  违法企业将受多部门联合惩戒

  “‘双随机’联合抽查只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任务的一个重要环节。”省工商局副局长金洪钧介绍说,按照商事制度改革的设计要求,下一步,各部门还将加强合作,把“双随机”和市场主体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并积极落实联合惩戒,使之成为悬在违法市场主体头上的一把利剑,从而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最终实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据了解,抽查结束后,抽查结果将按照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在企业名下。经检查发现企业的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工商部门将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同时抽查结果向有关部门通报,积极构建部门联动响应的信用约束机制。

  推广“双随机”抽查,不仅能够严格限制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同时也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对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抽查过程全程可追溯,检查结果全面公示,有效地规范了执法检查行为,减少了权力寻租,保证了执法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