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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盗犯罪呈现新特点 检察机关提出建议堵疏漏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1日 河北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日前,青浦区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对被告人朱某、谢某提起公诉,并对朱某的同事姚某、张某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2010年1月下旬,被告人朱某、谢某、姚某、张某是上海某精密机电有限公司的员工。一日,朱某看到公司同事盗窃生产流水线上的产品轴承,心想他们盗窃后肯定急着脱手,自己可以收购他们盗窃的东西,转手卖给废品回收站,肯定能大赚一笔。于是,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好友谢某,并让他一起参与进来,发点横财。不久,朱某就向公司同事姚某、张某收购了他们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的轴承外轮15余万只,共计价值人民币25万余元,后两人将上述轴承外轮转卖给收废品的,结果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警方顺藤摸瓜,抓获姚某、张某等人。

据悉,近两年来,这家著名的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共有28名员工因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情况引起了青浦区检察院的高度重视,该院检察长徐燕平指示,要认真调研,弄清楚本区企业员工内盗类案件的情况,开展犯罪预防和综合治理。

青浦区院迅速成立调研组,对近三年来该院受理的企业员工内盗案件开展调研,提出对策。数据显示,该区企业员工内盗案件虽然每年案发数基本持平,但涉案员工的人数上升较快,且主要集中在外资企业。在对该类案件情况进行认真的对比、归纳、分析后,调研组发现有四个显著的现象:

一、涉案企业主要集中在三家外企,且都是世界五百强企业;二、犯罪嫌疑人构成中,沪籍员工比率上升;三、涉案人员一般无前科劣迹;四、犯罪手法从传统的单打独斗转为内外勾结的共同犯罪。

为此,青浦区检察院检察官向企业提出建议。面对企业内盗案件的新特点,企业应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法制教育,提高员工自律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不仅应该使企业员工了解有关法律常识,更要让他们明白违法犯罪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和责任,以及犯罪行为对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从而使每位员工通过守法教育树立起正确的道德观和守法观。

同时,该院建议企业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各种可能出现的漏洞,从制度上消除滋生企业内盗犯罪产生的温床。其次强化制度的执行,要抓好制度的落实,从制度执行上有效遏制各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建议企业试行重点岗位管理人员定期轮换和部分工种员工定期调配制度,保证人员的流动定期化、经常化,这样既能使员工熟悉各岗位的业务,又避免员工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带来的弊端。

此外,该院还建议企业强化内部技防安保措施,要充分考虑设置地点、安全死角、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安排安保力量,安装视频监控、金属探测门、X光检测器等设备,从技术上杜绝监管盲区。同时,逐步建立健全以技防、物防、人防和其他防范保护措施组成的内部安全防范网络,提高整体防控水平,从事后处理转为事前防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