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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喝酒惹的祸 酒后毁财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7日 河北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近日,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批准逮捕。
2010年9月7日晚孙某和朋友聚会吃饭,席间酒逢知己,推杯换盏不知不觉喝了42度的白酒1斤多。凌晨1时左右,已喝得走路要扶墙的孙某驾驶着自己的帕萨特轿车摇晃着就上了路。孙某上路不久,就被值勤的交通民警查获,经抽血检验酒精含量为86mg/100ml。民警将酒后驾车的孙某带到交通队询问室等候处理。在询问室等候处理的孙某搬起询问室的椅子,将询问室内空调、应急防爆灯、防盗门、暖气罩、12条长椅等物品全部砸毁,损失达人民币10842.75元。孙某酒醒后对其砸毁询问室财物之事全无记忆,看到监控录像中疯狂砸毁财物的自己,孙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孙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深自责,表示愿意接受任何严厉的惩罚,今后绝不再喝酒。孙某十分感谢在深夜坚守岗位的交警及时发现醉酒驾车的自己,否则在路上行驶可能会发生更大的事故。
检察官提示饮酒需有度,酒后犯罪仍要负刑事责任。
供稿:朝阳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