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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花钱购买毒品与男友“享用”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年1月29日 河北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爱情本美好,爱一个人,可以跟他分享很多美好的东西,但有些东西却是不能随便分享的,比如毒品。广西钦北区板城镇的女孩小潘就是为了便于与其男友小张“分享”毒品而坐了牢。于2012年10月间,小潘在小董镇花9500元向一绰号叫“四哥”的毒贩购买了毒品“k粉”210.7克、“神仙水”4瓶(重97.8克)。购得毒品后小潘拿回其租住的位于小董镇的宿舍,与其男友二人吸食了“神仙水”一瓶,其余毒品被公安机关搜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缴获被告人小潘的可疑物品中均检出氯胺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潘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鉴于被告人小潘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判决:被告人小潘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