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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男友提亲不顺便行窃女友看盗窃罪的处罚

发布时间:2015年1月29日 河北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男友提亲不顺便行窃女友,盗窃罪如何处罚

2010年4月,被告人刘某在朋友聚会上结识了杨某,两人一见钟情,继而通过网络保持联络,感情升温很快,准备谈婚论嫁。2011年5月,被告人刘某去杨某家见杨某家人,杨某家提出了一大笔礼金,刘某能力有限拿不出,两人发生矛盾。2011年5月13日,刘某盗走杨某手机及现金8000元,连夜逃跑,到处挥霍。2011年5月14日,刘某被捕。

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2011年7月8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