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资料外泄能否获赔偿?
当个人的健康资料未经本人同意而被第三方获取并公开或利用时,这种行为侵犯了个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如果健康资料因管理不当等原因导致泄露,并给当事人造成了精神损害或者其他形式的实际损失,则受害者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侵权方给予相应赔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网络暴力是否构成侵权?
网络暴力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利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等行为,从而给受害者造成精神或物质上的损害。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网络暴力行为可能构成侵权如果网络暴力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利,则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此外,在某些情况下,严重的网络暴力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相关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若发生健康资料外泄事件,受害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寻求法律救济途径,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公民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