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无罪推定原则适用?
在我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无罪推定原则体现为“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强调对被告人权益的保护。根据这一原则,被告人在被法院最终判决有罪之前,应被视为无罪。在实际操作中,检察官必须提供充分、确凿、合法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罪行,而被告人不负有自证无罪的义务。如果证据不足或存在疑问,不能作出有罪判决,这有助于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规定是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法律中的直接体现,确立了在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权利的基本保障框架。
刑事辩护律师何时能介入?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辩护律师的及早介入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在案件的不同阶段介入,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服务,确保程序正义与权利保护。
引用法条:
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刑事辩护律师最早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介入案件,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并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持续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辩护。
刑事无罪推定原则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不仅是对国际通行法律理念的遵循,更是我国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实践中坚持并落实这一原则,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