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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人员违反规定应向哪个部门举报?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2日 海南知名著名资深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Tags: 保外就医人员违反规定应向哪个部门举报?
保外就医人员若违反相关规定,举报应向执行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公安机关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向检察院举报。

保外就医人员违反规定应向哪个部门举报?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保外就医是监禁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与监督。保外就医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不按规定接受治疗或复查等,应当依法处理。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

举报途径主要为:

1. 向执行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报告,由其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2. 若涉及违法行为,可向执行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查处;

3. 在发现社区矫正机构或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失职或其他违法问题时,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控告举报。

保外就医中违规如何重新收监执行?

保外就医是针对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无法在监狱内得到适当治疗的服刑人员,依法暂时予以监外执行的一种制度如果保外就医的服刑人员违反了相关规定,如未按要求接受治疗、擅自离开居住地、重新犯罪等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对其恢复收监执行。

具体而言,首先,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会进行调查核实,确认违规事实。其次,经由原决定机关审查认定确有违规情况后,会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撤销保外就医决定,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执行收监。同时,对于期间可能涉及的新罪行,还需依据刑法规定进行追诉。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是,具有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罪犯,如果严重病残情况消失而刑期未满,或者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自伤自残、妨害治疗、逃跑等严重情节的,应及时收监执行。”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七条:“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提出收监执行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报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审批:...(四)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市、县的;...(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3. 同时,《刑法》第七十一条也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这意味着,在保外就医期间如果犯罪人重新犯罪,不仅要对其新罪进行审判,还要将其带回监狱继续执行未完成的原判刑期。

对于保外就医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公众有权且应当向执行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或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以确保社区矫正制度的有效实施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举报过程也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必要时,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也是重要的举报接收和处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