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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年3月8日 河北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Tags: 贿赂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贿赂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1. 行为主体:贿赂犯罪的主体包括行贿方和受贿方。行贿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受贿方则特指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 行为对象:贿赂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贿赂。

3. 行为内容:贿赂的内容表现为给予或承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4. 主观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贿赂行为,且具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不论是行贿还是受贿,都要求行为人对贿赂行为及目的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

5. 客观行为:客观上已经实施了给予或者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3条至第169条详细规定了受贿罪和行贿罪的相关内容,其中明确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行贿罪则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收礼哪些情况下构成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品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1. 收受财物的主观意图:国家工作人员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且该财物与其职务行为有关联,即具有权钱交易性质,可以认定为受贿。如果收礼行为不存在权钱交易的意图或事实,单纯的人情往来通常不构成受贿。

2. 财物的价值与影响:根据《刑法》规定,收受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虽数额不大,但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也可能构成受贿罪。

3. 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必须是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受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较重情节”、“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因职务行为收受他人财物,并存在权钱交易性质,且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则有可能构成受贿罪。

贿赂犯罪的构成需满足特定的主体条件、对象条件、行为内容以及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要件。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秉持严厉打击的态度,任何触犯相关法律规定的个人或单位都将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和杜绝贿赂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