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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长时限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4年3月7日 河北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Tags: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是多少?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送看守所羁押,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3+4+30)。

另外,若在三十日内未侦查终结,且需要继续侦查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但在任何情况下,侦查阶段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刑事拘留超期羁押如何救济?

刑事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拘留、羁押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一旦出现刑事拘留超期羁押的情况,这将直接侵犯了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权利,违背了法律的正当程序原则。对于此种违法行为,被拘留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寻求救济。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决定或批准拘留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纠正超期羁押行为,并立即释放被超期羁押者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其次,若有关机关未及时处理,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请求上级机关监督下级机关依法办案。

再次,若通过上述途径仍未得到解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超期羁押行为违法,并要求国家赔偿。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只能被羁押在看守所。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的期限为三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于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解除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刑事拘留的一般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但在特定条件下,经过法定程序审批,最长可延至两个月。在此过程中,公检法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充分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