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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商标权被侵犯后的赔偿问题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年2月1日 河北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Tags: 国际贸易中商标权被侵犯后的赔偿问题怎么办?

国际贸易中商标权被侵犯后的赔偿问题怎么办?

当商标权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遭受侵犯时,根据《商标法》及国际相关法规,受损方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索赔:

1. 实际损失赔偿:受损方可依据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请求赔偿,如产品销售额下降、市场声誉损害等。

2. 利润损失赔偿:如果侵权行为导致商标权人应得的利润减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赔偿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3. 罚款性赔偿:对于恶意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商标法》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即在特定条件下,法院可以判决侵权人支付高于实际损失和所得利益的赔偿金额。

4. 合理开支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等)。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

对于出口商品假冒商标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对于出口商品假冒商标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视其情节轻重,可能会涉及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罪以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多个罪名。

1. 如果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且该商品是用于出口的,这种行为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若假冒商标的商品同时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还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商标侵权行为,其中第一项即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也规定了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侵权商品等。

在国际贸易中处理商标权侵权赔偿问题时,权利人应首先固定证据,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明确适用法律,依法提出赔偿请求。同时,由于国际贸易纠纷可能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在维权过程中,可能需要借助国际公约、双边或多边协定以及外国法的适用,以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