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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了解刑事拘留原因和期限?

发布时间:2024年2月1日 河北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Tags: 是否有权了解刑事拘留原因和期限?

是否有权了解刑事拘留原因和期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将拘留的原因和羁押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同时,侦查机关也应告知被拘留人其涉嫌的罪名以及拘留的理由和依据。这意味着被拘留者有权获知自己为何被拘留及拘留的法律期限。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且立即审查。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拘留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2. 同法第九十三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拘留期间是否可以会见亲属?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是否可以会见亲属的问题,其答案并不是绝对的。这主要取决于被拘留人的具体身份、拘留的性质以及案件侦查阶段。

1. 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被刑事拘留的,侦查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经批准可以安排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但在一般情况下,此时不允许与亲属会面,以防止串供、干扰证人作证或销毁、伪造证据等行为。对于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间,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是可以进行会见的。

2. 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行政拘留期间,被拘留人原则上不能会见亲属,但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外界联系,告知其被处罚情况和生活状况。

【引用法条】

1.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聘请的律师可以与其会见和通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过侦查机关批准。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不受干扰。”

2.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3.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六条:“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由决定行政拘留的公安机关作出没收或者部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此条款虽未明确规定行政拘留期间的会见问题,但实践中,行政拘留期间通常不允许非办案人员探视。

无论是基于法律规定还是保障人权的原则,被刑事拘留的个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有权了解并获得关于拘留原因和期限的信息。实践中,如果遇到未依法告知的情况,相关人员可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